第九百五十四章 我们需要胜利

衣山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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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奴!”在远处的一片稀疏的白蜡树林里,是累累坟丘,枯萎的茅草在那些土冢上一丛接一丛,遮天蔽日。

    只听得哗啦一声,一个斥候佝偻着身子钻了进来,单膝跪在孙元面前。

    孙元也被先前的风沙吹得实在受不了,只感觉头发和眉毛上全是沙土,“可探察得清楚,多少人?”

    斥候指着西面道:“已经探察清楚了,是豪格的主力,大约两千骑兵。”

    正说着话,就看到黑压压一线人马轰隆而来,在朦胧的烟尘中闪着点点蓝影。

    孙元笑道:“果然是豪格的正蓝旗主力,咱们这次是碰到大人物了,冷英,知道这个豪格是什么来历吗?”

    自从在睢州大破河南军老营,活捉许定国之后,孙元知道救兵如救火。就让越其杰和陈潜夫先带着河南军投降的士卒和睢州百姓撤退去徐州,而自己则带着冷英得千余骑兵赶去杞县。

    可惜,还是去迟了一步,高杰败北,残部一路南逃。豪格也知道高杰的重要,不肯罢休,死追不放,大有要将秦军彻底全歼的架势。

    孙元跑得也算快的,竟然到今天才追上正蓝旗骑兵。

    这一路南下,都快到才陈州了,沿途到处都是秦军主力的尸体,这些尸体胡乱地堆在路边的沟壑里,每过十几里路就能看上一堆。

    建奴不要俘虏,大概计算了一下,从杞县到现在,至少看到了上千具秦军的尸体。这一仗下来,就算高杰能够顺利脱险,秦军也是元气大伤,别说北伐了,能够守住徐州这扇江淮河门户就算老天保佑了。

    冷英依旧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淡淡道:“侯爷,属下可不知道豪格是谁,我只知道他是一个侵我大明,杀我百姓和士卒的强盗。还是侯爷那句话说得好:朋友来了有美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强盗进门,属下可没心思过问他是何方神圣,一个字,杀!”

    他这两年的遭遇可谓坎坷,从潜伏到宁乡军,再到与刘超鏖战,在于闯军的战斗中流血,然后又被侦缉厂关押询问,最后被赶出了宁乡军。

    到如今,竟然有鬼使神差地回到了军队,并与孙元一道参与了这场关系到河南战局,关系到整个大明朝北面门口的重要战役之中,这一切,只能用沧桑二字来形容,已叫他的心志坚强如铁了。

    孙元:“或许你并不知道,这个豪格乃是伪清前任皇帝黄台吉的嫡长子,按照咱们大明朝的说法,他就是皇储。可惜啊,此人生性软弱,竟然在夺嫡之争中落败,失去了继承皇位的机会,如今又被排挤到河南来了。不过,此人在建奴中也算是颇有威望。你说,若是咱们在今日砍下他的头颅,对于建奴而言,又意味着什么?”

    听到他的解释,冷英这才明白自己即将面对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大人物,表面上虽然依旧是古井不波,可内心中却是波澜万丈。他吸了一口气:“我管他是什么身份,照杀就是了。”

    “说得好,说得好。”孙元眼睛亮了:“管他是谁,只要敢进咱们的家门,照杀就是。冷英,一连追了这几日,战马情形如何?”

    冷英:“侯爷放心,一人双马,战马的马力还好,还能冲锋。”

    孙元:“将士们呢?”

    冷英:“没有任何问题。”

    孙元:“虽说上一阵咱们打许定国的时候,士卒都已经见过血,可还从来没有打过硬仗,对面可是建奴正蓝旗的主力,这一仗的凶险只怕要超过上一战十倍,等下也不知道会有多少士卒要撒血疆场……”

    是啊,这一千多骑兵可都是宁乡军的预备役,即便以前已经经过费洪他们严酷的训练,可毕竟没和建奴交过手。也不知道他们和满清的巴牙喇军比起来,孰强孰弱。训练再好,并不能说明什么,纸上得来终觉浅。

    若这一仗输了,不但救不出秦军,说不好这一千多汉子也要赔进去。

    可是,自己手头已经没有可用之兵,这次千里迢迢来河南,孙元本身也冒了极大的风险。可他却不能不这么做,高杰不能死,秦军不能亡,否则,南明的整体战略将处于绝对的被动之中。

    奔波了这么多日,终于逮到豪格了,幸赖这一场大风沙,部队没有被豪格发现。此刻,正是突袭建奴主力的好时机。

    可对这支部队孙元实在是心中没底,临到头来,却有些犹豫了。

    冷英还没有说完,他身边的一个副官却一脸的愤怒,压低声音咆哮道:“侯爷这是在怀疑我等的敢死决心吗?若如此,当初为什么又带我们来河南?难不成都到地头了,咱们却不打,眼睁睁看着敌人斩了高杰的头颅扬长而去,真那样,我等以后还如何见人?还不如死了。”

    经过多年的调教,整个扬州镇的士卒都弥漫着一股剽悍的敢战之气,以英雄战斗为荣,以胆怯懦弱为耻。

    是啊,难道不打?去,还能有其他选择吗?

    预备役又如何,总归是要上战场的。不如此,如何成长为合格的战士。

    大伙儿平日间训练得这么苦,被教官操练得人不人鬼不鬼,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不就是想着总有一天能够从预备役转为正规军吗?

    ***娘的,大家都是一个脑袋两条腿,凭什么我就不能上阵杀敌,我就不能成为光荣的宁乡军保家卫国。

    这个国家这扬州镇不但是军人的,也是咱们这些普通军户的,这是我们的家。

    等了这么多年,我们等的不就是上阵杀敌的这一天吗?

    孙元一咬牙:“上马。”

    一声令下,整支部队动了起来,所有的士卒都翻身上鞍,激起阵阵灰尘,整片白蜡树林整片坟地就如同起了一场大雾,有黄色弥漫开了。

    铠甲铿锵铮鸣,战马兴奋地打着响鼻。

    突然,冷英拉住了孙元战马的缰绳,低声道:“侯爷何等尊贵,这一战就让属下指挥吧,你且留在这里观战。”

    孙元冷笑着斜视他一眼:“冷英,大战在即,你这是要让某当逃兵,在一边看着某麾下的士卒流血吗,某人做不到,某如果这样,还配做你们的统帅?去何等尊贵,去颖川侯,在以前,某人也不过是一个农家子弟,同你们也没有任何区别。就因为一刀一枪在战场上同敌人厮杀,这才杀到了现在。血我见得多了,贼人的头领老子砍得多了,早已经将自己当成死人了,所有的,只是胸中那一口热血。废话少说,这一仗,某要冲锋在前,和弟兄们并肩而战。呵呵,你们刚才不是说老子看不起你们是预备役吗,怎么大话说了,如今要冲锋了,却叫某留在后面做看客,是怕打不赢建奴,没办法保护某吧?”

    其实孙元并不想冲锋在前,甚至不想亲自参战的。实际上他对自己还是有个清醒的认识的,自己的武艺在这个世界也不过是普通水准,真一对一较量,只怕未必是任何一个建奴巴牙喇军精锐的对手。以前在战场上,所依仗的不过是精良的铠甲和簇拥在身边的勇士们。

    今日一战,自己身先士卒,却是比往日更加凶险。自从宁乡军成军以来,依靠着长矛火枪方阵,依靠着大炮,依靠近带杀人机器似的军队,对上同时代的其他军队几乎是摧枯拉朽的平推。

    可同步兵军团的辉煌战绩比起来,宁乡军的骑兵每战都好象打得非常残酷,就算是胜也胜得极其艰辛,尤其是对上建奴主力的时候。

    今日一战估计也是如此。

    可他却不能不这样做,因为敌人有两千,都是正蓝旗精锐,而他手头只有一千人马,还都是没打过硬仗的预备役。

    单纯从数量和战斗力上看,这一仗力量对比悬殊。

    冷兵器战争中,士气很多时候是决定一场合战役的关键因素,没办法,老子只能身先士卒激励士气了。

    其实,我真的不想亲临一线啊!

    听到孙元问,冷英面色变了:“侯爷这是在怀疑冷英吗,冷英但凡有一口气再,定能保得侯爷周全。”

    孙元:“保某周全,如此说来,你对取得这一仗的胜利没有决心了吗,还是以为我们会败?冷英,你是这一支部队的统军大将,你的任务是获取功勋,老子自有侍卫,用不着你来保镖。”

    冷英一张脸涨的通红:“侯爷,属下有信心拿下豪格的人头。”

    孙元提起斩马刀,一夹马腹,如同闪电一般朝前冲去:“胜利!”

    “胜利,胜利!”

    见堂堂颖川侯,见自己的统帅冲在最前面,一千多健儿浑身的热血都沸腾了,山呼海啸班的呐喊席卷整片旷野。闪亮的胸甲犹如一把利刃扎向前方黑压压的敌群。

    冷英也没想到孙元冲得如此之快,他只紧抿着嘴,抽住一长一短鸳鸯刀,将其放置于马颈两侧,提着缰绳,身体随着战马上下起伏,犹如立在长风破浪的舰首。感觉自己就好象在飞翔。“胜利,胜利,胜利,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