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五章 银与蓝

衣山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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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尘满天,刚落下,就被狂暴的马蹄搅动,如同大雾。

    一刹间,鸿蒙初开时的混沌再次显现。

    对面的那沉沉一线建奴的骑兵部队也被这一片朦胧笼罩了,再也看不清楚了。

    不过,马蹄声中还是能够清晰地听到建奴哇哇的大叫声,很明显,敌人也被这突然杀出的部队弄糊涂了。

    冷英的战马越来越快,到后来几乎是放到了最大,转眼就冲到了孙元的身边,。

    孙元吃了一惊,自己座下已是一等一的良马,居然还被冷英给追上了。

    他眼睛看着前方,正要说话。

    前方,沙尘滚滚,有如实质,已经组成一道黄色土墙,骑兵们的冲锋就好象是向一块巨大的岩石撞击。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从这一片土黄中有一片箭雨闪电般射来。

    马蹄轰隆,人声嘈杂,“胜利”的呐喊声惊天动地,将敌人开弓的声音掩盖了。

    “保护侯爷!”在紧要关头,孙元身边的侍卫同时骑马朝前面一纵,拦在了羽箭的弹道上。

    “噗嗤”“叮咚”声连绵响起,然后是低低的闷哼,前面两个侍卫浑身背箭,红色的血液在此刻漫天绽放。

    冷英手中的鸳鸯双刀一挥,在身前舞出两团白光,将射来的箭砍开。

    这个时候,孙元也顾不得问手下的侍卫伤得如何,只将头低下,向前,向前,向前。

    中箭的侍卫身上都穿着光滑的胸甲,弧形的铠甲表面将大多数羽箭弹开,或者消解了绝大部分的力量。所以他们看起来好象被射得极惨,其实受伤并不重。只不过,骑兵胸甲的防护面积小,肩、手、腿处还是受了伤。

    又幸运的是,风实在太大,敌人的箭也被吹得东倒西歪,落到铁甲上,已是强弩之末。

    当然,战马如果中箭就麻烦了,宁乡军和这个时代的所以骑兵一样都是轻骑兵,战马都裸着身体没有任何防护。没有了战马,在这种战场上,骑兵就是待宰的羔羊。

    不愧是费洪训练出来的预备役骑兵,平日的训练一切以实战出发。这个时候,所有的骑兵都回过神来,纷纷将身子缩在马颈后面,手中的马刀不住挥舞格挡。

    “砰砰”燧发枪响了,有人抽冷子朝前放枪。

    刚开始的时候只不过是零星几点,接着,几乎所有人都在击发。

    骑兵们使用的也是墙式进攻,部队形成一个宽阔的扇面。

    孙元忍不住朝身边看了一眼,却见长长一排火光在混沌中忽明忽灭,渐渐连成一片。

    他也忍不住抽出挂在鞍上的特制米尼枪朝前射了一发,实在太朦胧了,眼前什么也看不见,可对面突然传来一阵惨烈的叫声。

    这一轮火枪齐射还是有些效果的,不过,大家都知道,单靠射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想赢得这一场战斗,还得靠马刀。

    再说,也没有时间给大家装填子药了。于是,骑兵们纷纷扔掉火枪,抽出了雁翎刀。

    羽箭还是如雨水一般泼来,因为风大的缘故,很多箭支在空中乱飞,叫人无法把握其轨迹。孙元的脑袋上就被一吹歪了的箭刮了一下,倒是吓了大跳。

    再看身边的侍卫,一个个都是身上中箭,可依旧沉着脸冲锋。作为总兵官的亲卫,作为正规军,面对着预备役战友,他们有天然的骄傲。

    “轰隆轰隆”在一片昏黄中,对面传来了激烈的马蹄声,建奴也出动了,他们并没有混乱,而是在短时间内组成了一支前锋部队恶狠狠地反扑过来。

    听那马蹄声的节奏,建奴也将马速放到了最快。

    孙元忍不住低赞了一声:“不愧是正蓝旗,不愧是豪格的手下,战斗素质不错啊!冷英!”

    冷英已经冲到最前头,他一直大瞪着双眼,眉毛和眼睫毛上已经粘满了黄土。敌人的箭雨在宁乡骑的火枪射击下已经变得稀疏,可这样却更加难防。因为你不知道这偶然出现的流矢会从何而来,又落到什么地方,而你也不可能一直挥舞的兵器格挡。

    所有的人都在大声咒骂着,这也是预备役军人和真正的骑兵军的区别。宁乡军打仗的时候都会突然保持沉默,就如同一台高速运转起来的冷酷机器。要等到最后冲锋的时候,才会“乌拉”一声尽数压上去。因为一场战斗通常会有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保持高度的兴奋。太早的处于兴奋之中,一旦肾上腺激素耗尽,人也累得没有力气了。

    合理的分配体力和兴奋度才是一个成熟军人的标志。

    相比起他们,冷英就好象他的名字一样如同一座沉稳的冰山,时不是地提刀朝前一劈,将一支羽箭劈开。

    鸳鸯双刀在他手中,就似仕女手中的绣花针,举重若轻,精确到极至。

    双刀虽然不长,却牢牢地控制着前方的黄色的虚空,像一面透明的盾牌,将左右的部下都护得周全。

    这个时候,众军士对这个空降而来的统领才真真是佩服到五体投地了。预备役士兵虽然不是正规军人,可同宁乡骑兵军一样,士卒都是镇中武艺、马术超群的一等一的好手。这种人身上都带着一股子痞气,看谁都不顺眼。而冷英以前又没有同他们一起训练过,在大家看来,他之所以能够做到这支部队的军主,“还不是因为有朱玄水的照顾,这个只懂得钻营的家伙。真上了战场,他娘的别拖咱们后腿就好了。”

    听到孙元喊自己的名字,冷英也不回头,大声吼道:“冷英在!”

    孙元:“敌人前锋出动,立即击溃他们,不许停留!”没错,敌人是我一倍,受到突然袭击之后也没有乱,是一个难缠的对手。就算豪格分出一半的骑兵做前锋,如果预备役骑兵被挡住,待到预备役耗尽锐气,豪格自可带着另外一半的部队从容将预备役骑兵尽数剿灭。

    如今最要紧的是尽快将敌人的前锋阵打穿,和豪格主力搅成一团。在这种昏天黑地的战场上,建奴的兵力优势也就发挥不出来了。

    “冷英明白,坚决完成任务!”冷英应了一声,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大吼:“我宁乡军!”

    “胜利,胜利,胜利!”一千多条汉子同声大吼,在生与死的战场上,什么预备役,什么正规军,又有什么分别,都是在为这个国家,为这个民族流血、战斗。

    射过来的零星羽箭停了下来,战马的蹄声更是分明。

    看着前面滚滚的尘土之墙,所有人都知道敌人在下一个瞬间就会出现。

    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心血沸腾到极处。

    突然间,一道蓝光闪现,滚动的尘土也停滞下来。

    眼前是无边无际的蓝色骑兵,面目狰狞的建州正蓝骑士兵。

    他们身上都批着漆成蓝上的铁甲,铠甲的下摆极长,直接罩到小腿上。肩甲也是如此,腕口处的马蹄袖已经放了下来,遮着手背。

    他们手中都是长大的重兵器,斧子、铁枪、大刀、大锤。

    这是建奴,正蓝旗建州的巴牙喇兵。

    无数嘴巴都大张着,喊着不明意义的话。

    根本就没有丝毫的犹豫,冷英大吼一声,一头冲进敌群之中。这一年多以来的怨气和抑郁在这一刻彻底地爆发出来了:我不是细作,我之所以潜伏在宁乡军中,那是因为荆老大的命令,我只不过是遵照而行罢了。在宁乡军中,我也没做出任何错事,我也同别人一样奋勇杀敌,我也为侯爷流过血,为扬州镇立过功,可为什么要赶我走,离开了宁乡军,天下之大,我却是无出可去……我来带这只预备役,并不是因为我是朱大老爷的人,并不是因为我是小侯爷的侍卫,那是因为我……太想回军队了,我做梦都梦见和战友们并肩作战时的情形……

    这里才是我的家啊!

    这一声大吼,身前的黄尘土也仿佛被震得停滞下来。

    声音还未落下,冷英已经从两个建奴骑兵之间的缝隙突了进去,他并没有做任何动作,倒握在手上的双刀就切进敌人的腰部,锋利而圆润的刀子瞬间划破他们身上铠甲,巨大的冲击力将他们身体破开的同时好将他们同时带落战马,撒下一路长血。

    瞬间杀了两人之后,迎面是一把狼牙棒当头而来,轰隆的风声夹带着黄沙扑面生疼。

    “刷!”鸳刀动了,只一抬就刺进了敌人的咽喉。

    但顿挫的狼牙还是砸在了胸甲的肩处,然后被平滑的镜面带到一边,将左膀划出几道血淋淋的伤口。

    然后又是一锤轰来,击中他的右胸,铠甲扁了下去。鸳刀却同时从执锤者的颈间划过,待到冷英旋风一样从他身边掠过,动脉血才标出来,打了跟进的那个宁乡骑兵士兵一头一脸。

    此刻的冷英身着银白铠甲,已经幻化成一道不真实的虚影,见缝插针地在建奴的骑兵群中穿插突进,手中的鸳鸯双刀每落下去,就带起一丛黑血和敌人惊恐的大叫。

    他也知道自己的手中的兵器无法破甲,鸳鸯双刀只朝敌人的喉咙和面门和铠甲和铠甲的接缝处戳刺。

    他整个人就如同一道闪电,在蓝色的海洋上跳跃、闪烁、奔突。银与蓝,惊心动魄地亮着。暴风雨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