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章 我喜欢吃午餐肉

衣山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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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玻璃的工业其实非常简单,不外乎石英砂、白云石和纯碱,在周仲英的老家西亭就有一个玻璃工厂。他以前没事的时候,也跑去看过热闹。

    说起来,自己能够入了颖川侯的青眼,还不是因为有军械所的那次邂逅。或许,在侯爷心目中,自己是一个晓畅杂物之人吧?上有所好,下必效焉。下来之后,周仲英也弄了几本诸如《天工开物》之类的闲书看了一气,又进工厂考察。最后因为实在弄不明白,也就罢了。

    至于扬州镇的玻璃是如何烧制作出来,他也就看个大概,具体性情如何,也说不上来。

    反正不外是将这些原料一古脑儿地扔进高炉里,用焦煤烧,将矿石烧融成红亮的液体,倒进模子里,等到冷却就是了。

    只可惜,扬州镇烧出来的玻璃黑黝黝得纯粹就是琉璃疙瘩,丑得要死,根本就派不上用场。不像富贵人家从海外买来的玻璃器具,纯净如水晶,简直就是一件宝物。

    据说,等到玻璃烧出来之后,颖川侯非常失望,还将负责此事的洋人工匠痛骂了一顿,扣了他们的俸禄。

    不过,玻璃高炉、黏土坩埚什么的建起来,东西也烧出来,如果就此不用,岂不是让白花花的银子打了水漂。

    后来,也不知道侯爷是怎么琢磨了,就让人铸了模子,弄了一群匠人用管子吹了不少这种玻璃瓶子,用来做啥罐头。

    他将一些诸如李子、桃子之类的果子加上糖、盐,放进瓶子里用沸水煮上小半个时辰,趁热用软木塞塞紧,最后用蜡封口,说是可以保证里面的食物一年不坏,可以用来给部队做军粮。

    水果罐头做出来之后,后勤部门开动脑筋,有陆续整治出素菜罐头,什么南瓜、地瓜、马蹄、茭白……侯爷说了,如果一个人长期不吃素菜,会生病的,尤其是在战争期间,十天半月见不到绿色,部队也没有战斗力,有了罐头,可以保证士卒们有均衡的营养。

    对这种罐头,陆军非常不感冒,说江淮富庶,气候温和,要想吃菜,随便在地里薅上一把,什么没有?后勤的老爷们简直就是乱弹琴嘛,一把菜才多少钱,一文钱有没有,值得用玻璃瓶子封好那么麻烦?这么搞,白菜都弄成肉价钱了。

    后来,上头又解释说,宁乡军又不是一辈子呆在江南,迟早有一天要打到北方,甚至打到辽东。部队用兵都是在秋末,到时候北地冰天雪地,到那个时候你们就知道有一口菜吃的要紧了。

    为了平复士兵们的怨气,后勤部门有从扬州请了不少手艺高明的厨子鼓捣了许多肉食。比如红烧猪肉、回锅肉、豆子炖猪肉……大家都觉得这些重金请来的大师傅实在不靠谱,这样的菜我也会弄啊!

    不过,大家吃咸鱼吃得都快要吐了,如今总算见到了肉,也是非常满意的。

    而且这些玩意儿都是熟食,食用的时候非常方便,直接开盖用手指挖就是了。

    事实证明后勤部分的那些大老爷不会让大家高兴得太久,很快,后勤部就开始叫苦,说这些肉食得之不易,尤其是在这战乱年代,肉的价格昂贵得惊人。

    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鬼出的馊主意,从福建那边采购来大量的土芋,也就是土豆。这种玩意儿周仲英以前也没见过,后来翻了半天书,才从崇祯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内阁次辅徐光启所著的《农政全书》中得知,此物于天启年间从海外传入中国,最早在华北、京津和山东一带栽培,以后逐渐推广到南方。

    南方都是水田,自然不可能用来栽种这种东西。倒是福建和江南山区有不少。

    这东西好吃,产量也大,不择地方,只要你种下去,就能有不小的收获。

    土豆弄回来之后,几个厨子将之煮烂,捣成泥,然后和上香料和上肉,凝固了,看起来红艳艳地,味道也是非常不错。

    侯爷还亲自为这种东西命名为午餐肉,说是晌午的时候吃,用来补充体力最好不过。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吃得上劲,说这东西不错,比城中馆子里的菜还香。回想起当初整天吃臭咸鱼的日子,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问题又绕回到后勤部们那些老爷们身上,这些家伙好象就见不得大家开心的样子。又以节约为理由,逐步降低午餐肉中肉的含量,从肉七土豆三变成肉无土豆五,到现在,只剩肉四土豆六。为了保持士兵的体能,老爷们就不断在午餐肉你加砂糖,弄到后来这种午餐肉变成粘糊糊的黄,而不是起初那种鲜亮的肉红色,一看就叫人倒胃口。

    最他娘让人忍无可忍的是,后勤部们好想过将咸鱼加进午餐肉里,说是猪肉得之不易,水师每年的捕捞量那么大,难不成还要将捞回来的鱼都扔了。

    这简直就是人神共愤了,最后,侯爷也觉得在午餐肉里加咸鱼口感太差,实在有损士气,就制止了。他后来有鼓捣出一种叫豆鼓鱼的玩意儿,这东西做为午餐肉的配菜,勉强被大家接受了。

    午餐肉这东西刚开始吃的时候还是很不错的,大家都吃上了劲。但成年累月只吃这玩意儿,神仙也遭不住。到后来,大家一看到午餐肉就想吐,厌恶情绪甚至超过当初的咸鱼干。

    作为军需官,周掌牧实在是太知道午餐肉罐头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每次上头将物资发下来,让士兵前来领取的时候,大伙就好象是上刑一样难受。罐头堆在屋中,根本就没人理睬。

    午餐肉,他娘的,不就是假肉吗,叫伙房杀一口猪不比吃这玩意儿爽快?水果罐头,我还是去买新鲜的吧!素菜罐头,那是什么东西?

    因此,除非部队长途行军或者野营拉练,也没人想碰这种东西。

    当然,有一样除外-----樱桃罐头----樱桃好吃树难栽,樱桃这种水果实在太娇气,保鲜期只有几日,不能运输,市场上也没人卖,军中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吃过这种东西。用罐头保存,倒是一个好方法。

    但是,做罐头的玻璃瓶子实在太差,黑黝黝绿忽忽也不透明,你根本就不知道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为了区分,后勤部门就将铁印烧红,直接在软木塞上打烙印“午餐肉”“豆鼓鱼”“桃子”“樱桃”“萝卜”……萝卜……这他娘也能做成罐头?

    江南一地潮湿,罐头放得久了,软木塞难免生霉什么的,上面的烙印也变得模糊不清。这个时候你开罐头就得凭运气。

    有经验的士兵拿起一口罐头,掂一掂,摇一摇就能准确地说出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

    此刻,一听到周仲英说要吃罐头,众人都苦了脸。

    “怎么了,让你们吃罐头,要命?”队正恼了,大声喝道:“各位兄弟,如果不吃点东西,身上就没有力气。如果没有力气,就冲不出重围。如果冲不出重围,就没办法回到部队完成日任务。吃,他娘的,这是命令?”

    这次出差,大家都带了不少罐头,可到现在已经这么多天过去,这玩意儿还没有人碰过。

    队正豪放起拿起一口罐头,掏出一把刀子一挑,将软木塞挑开。

    里面是黑糊糊一团,竟是午餐肉。

    虽然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可一看到这肉,队正还是觉得五内一阵翻腾,几乎将喉咙里的那一口酸水给吐了出来。

    他心中叫了一声晦气:他娘的,竟然是午餐肉,为什么不是果子,为什么不是果子?

    几个士兵也是一脸的难受,用同情的目光看着队长。

    队正:“看什么看,香得紧,吃!”

    他伸出手指挖了一陀肉,直接塞进嘴里,也不敢咀嚼,直接吞了下去。

    士兵们这才强忍着内心的悲痛一一撬开罐头,内心中不住祈祷:千万是水果,千万是水果。

    可惜,老天爷没有听到他们的祈祷,开了二十多口罐头,除了午餐肉还是午餐肉。

    周仲英也是懊恼,早知道自己出来的时间,先让军营里有经验的士兵先挑选一遍,本以为这次出差不用吃这种垃圾食品的。

    吃了几口,感觉嘴里全是冷冰冰,油腻腻的豆腐状物品,周仲英一阵接一阵难受,再也受用不了。

    “大老爷,这是什么?”一稚嫩的声音怯生生地身边问。

    周仲英转头看过去,原来是先前在半路上遇到的那群娃娃兵,“是肉。”

    “原来是肉啊!”一阵吞咽口水的声音次第响起,几十双眼睛都是绿油油的。

    看着那些孩子脸都饿得苍白了,周仲英心中一阵难过,将罐头递过去:“给你吧!”

    “多谢大老爷,多谢大老爷。”面前那个孩子一把抢了过去,就朝嘴里倒。

    “别急别急,慢慢吃。”

    “我这里还有。”队正将手中的午餐肉递给另外一个孩子。“我这里也有,给你们。”其他士兵如蒙大赦,也有样学样将罐头分给孩子们。周仲英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最后却是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