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强有力的保障机制

陈夫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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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改革是教育工作最核心的环节,体现着国家意志,传承着民族精神,关系到未来人才素质的培养和发展。www.Pinwenba.com”。既然如此,课程改革就不是“一般性的业务工作”,而应是名正言顺的“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应该从组织、制度、资源、经费等方面提供基本保障,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和氛围,确保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

    一、组织保障

    (一)抢抓课改机遇,落实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能否落实,直接关系到课程改革的推进和保障力度。海南省的课程改革工作格局能有今天,与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密切相关,在2009年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上,根据教育部的安排,海南省教育厅胡光辉厅长报告了海南省《抢抓课改机遇,落实政府行为,努力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的成功经验。

    海南省是个年轻的省份,全省18个市县中有11个是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市县,经济欠发达,2001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仅为49.6亿元,贫困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8.4%。教育基础薄弱,尽管2002年“两基”工作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第12个实现“两基”目标的省份,但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与兄弟省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人才紧缺成为制约海南省发展的最大瓶颈。

    海南省委、省政府意识到,要加快海南省的发展,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海南省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抓住课改,就是找准了基础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基于这种认识,海南省委、省政府及时、果断地作出了全面推进课改的决策,创造了教育不发达省份率先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全面推进课改的范例。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课程改革

    海南省之所以敢为全国之先,率先推进课改,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和支持。三届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课改定位高、决心大、动真情、干实事,是课改的坚强后盾。2002年初,在课改省级实验区启动的关键时刻,分管教育的常务副省长在课改座谈会上,把对课改的认识概括为五句话:课改是深化基础教育改革的关键环节,是推进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是整体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机遇,是巩固“普九”的治本之策,是为海南省储备人才的基础工程。同时,他要求海南省教育厅“不仅要敢为天下先,而且要有信心走在全国前列”。

    高中课改推进初期,时任海南省省长(现任省委书记)卫留成同志在一名高二学生关于海南省钛矿无序开采问题的研究性学习报告上批示,该学生“给我们出了一道考试题,是政治题也是经济题、环保题”,并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根治的意见”。该批示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和跟踪报道。这件事给正在实施新课程的广大教育工作者以极大的鼓舞。2009年初,海南省人民政府罗保铭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并且经常听取教育工作汇报,为深化课改指明了方向,鼓舞了士气。前后三任分管教育的副省长都非常关注课改,经常听取汇报,到学校检查,进课堂听课、评课。

    2、海南省委、省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为顺利推进课改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保障

    在8年的课改实践中,海南省在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都能听到政府的声音,看到政府的行动。海南省委组织部对各市县分管教育的市县长培训中,将课改专题列为主要课程之一,省教育厅厅长亲自授课,意在加强市县政府对课改的领导。率先在全国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用两年时间全部消除了全省中小学校原有D级危房,构建起覆盖全省城乡中小学校的远程教育网络,为推进课改提供了硬件保障。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将贫困地区的孩子整体搬迁到县城或条件较好的乡镇上学,2009年在10个扶贫开发重点市县新建了10所九年一贯制的思源实验学校,10所学校将建设成为农村寄宿制示范学校、课程改革的样本校,辐射、带动当地农村中小学课改的推进。

    从2005年底起统一全省城乡教师工资标准;2007年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2008年将范围扩大到高中阶段教师;2009年1月1日开始,拉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年人均增资1.2万多元;2010年1月1日开始,增资范围扩展到高中阶段公立学校全体教职工、教研和电教等事业单位职工,极大地改善了中小学教师的待遇,激发了他们投身教育、推进课改的积极性。省、市县政府每年还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课改。这一系列举措为深化课改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二)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层级不断提升,直至

    成立超越“教育”的跨部门组织

    这些年来,各地在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组织保障体系方面,做了很多有意义的探索,一般都成立了区域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决策机构,有单纯由教育系统组建的,有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组成成员以教育系统为主的,也有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组成成员是跨部门的。例如,海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就经历了先后两次升格,组长最初由省教育厅副厅长担任,后改由省教育厅厅长担任,再改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成员单位也由单纯的教育系统扩展到有编办、人事、财政、发改、宣传、共青团等部门参加,对课改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政府行为也越来越明显。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升格之前,海南省深化课程改革工作亟需解决的若干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解决,制约了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正常推进,而主管教育工作的姜斯宪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后,在他主持召开的有跨部门领导(全部是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第一次会议中,就研究并推动解决了一系列问题,

    一是加强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建设,包括同意启动普通高中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建设,用两年时间确保每所高中学校至少有一个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并同意启动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室的升级改造;

    二是加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同意调剂经费用于高中新课程远程研修资源的开发建设,开展高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

    三是加强对新课程实施的专业支持,包括同意由海南省编办、海南省人事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海南省教研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教研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为全省调剂上千个教师编制用于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为扭转课程改革工作专业支持力量薄弱的状况提供了政策保障,与此同时,还推动解决了将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23个自筹经费事业编制调整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问题,破解了困扰该院合并7年来改革与发展的一大难题,解除了该院教职工的后顾之忧,并同意推动解决省级教研培训基地建设问题,拓展该院未来的发展空间。如果没有这次课改领导小组的升格,很难设想这些问题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因此,成立超越“教育”的跨部门组织——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是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组织保障机制的一个关键举措。

    1、各级政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研究决定本区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的有关舆论宣传以及队伍建设、实践基地建设和其他课程资源建设问题;

    (2)审定本区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师资培训工作计划和其他相关工作计划;

    (3)协调解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所需专项经费,审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4)应由领导小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成立协调顺畅、执行有力的办事机构——课改办

    在成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这个课程改革决策机构的同时,要相应地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课改办,作为课程改革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从各地的经验来看,面对繁重的课程改革工作,这个办事机构必须协调顺畅、执行有力、办事高效,才能肩负起课程改革推进的日常工作。因此,一个区域的课改办主任至少由该区域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才有利于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各内设机构的相关工作,也有利于上下协调和外部沟通。如海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2003年以来就一直由主管基础教育和教研工作的石秀慧副厅长担任。

    一般地,各级课改办的主要职责是:

    (1)拟定本区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新课程培训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拟定本区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3)组织开展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制度重建;

    (4)指导本区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检查督促本区域内学校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各项工作,开展调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进展情况;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制度建设

    课程改革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用制度来保证,课程改革的成果也要用制度来确认、巩固和推广。在新课程背景下,各地都从以下方面来加强课程改革的制度建设与创新:课程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学分管理制度、校本研训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学生选课制度、新课程专项督导制度、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等。

    海南省围绕课程改革制度建设,仅高中新课程实验就先后制订和颁布了《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海南省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阶段评估方案》、《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暂行规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本研训工作的意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中课程资源建设的指导意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一新生新课程教育的意见》、《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社会宣传工作要点》、《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培训方案》、《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依法实施新课程的若干意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普通高中省中心教研组和开展区域教研协作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意见》、《海南省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海南省中小学校本研训工作规程(试行)》、《关于开展有效教学,深化课程改革的意见》、《海南省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构式评价方案》、《关于深化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海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指导意见》、《海南省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实施方案》、《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中学校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各学科〈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海南卷)〉》等一系列文件。

    至今,总共制订下发了30多个与高中课程改革相关的政策和制度性指导文件,这些文件对海南省高中新课程的推进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经费支持

    课程改革离不开专项经费支持。在推进课程改革实验的过程中,经费投入是一项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确保所需经费投入。

    早在2004年,海南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海南省教育厅每年安排100万元以上的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用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培训、推广工作。各市县要安排课程改革的专项经费,可从上级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经费中划出10%以上的比例用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并通过城市教育费附加等其他渠道筹措课程改革经费。要加强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以及体育、艺术、劳动技术等教育教学设施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顺利推进提供物质保障。各中小学校也要落实一定的课程改革专项经费。

    为了保障课程改革经费的来源,海南省财政每年安排的课程改革专项经费,从最初的100万元增加到230万元(最高时包括新课程远程研修经费达到250万元)。据统计,2001—2010年,海南省省级财政投入课程改革实验的经费达1680万元。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2010年开始,海南省财政开始划拨专项经费加强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室建设(拟用五年时间投入约1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占一半)和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建设(拟用两年时间投入800万元)。

    海南省各市县每年也安排了用于课程改革培训等项目的专项经费。如海口市2001—2007年共投入课程改革专项经费1800万元;2004年进入课程改革的国家级贫困县——白沙县两年也拨出57万元,各地方政府均从财力上保证了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初步统计,2001—2007年,市县政府经费投入达6309.5万元,且近几年经费不断增加,较好地保证了课程改革实验和教师培训所需的经费,为课程改革提供了强大的经费支持。

    四、督导评估

    (一)课程改革需要完善的督导评估制度

    课程改革作为政府行为,需要建立新课程专项督导制度,以确保课程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此,海南省教育厅(或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都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组织至少一次的专项督导或调研指导,对每批进入课程改革实验的市县按第一年“调研督导”、第二年“阶段评估”、第三年“专项检查”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例如,海南省教育厅在2005年就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依法实施新课程的若干意见》(琼教基〔2005〕16号),提出了“五要、五不准”要求,随后,又下发了《关于开展新课程实施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琼教督〔2005〕1号),要求督导检查分学校自查、市县(单位)检查和省教育部门督导检查三个阶段。督导检查的对象包括市县(单位)和学校。

    值得一提的是,海南省也是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定期开展教育质量监测的省区之一。通过对课程改革过程的全面督导与评估,对海南省或各市县基础教育质量进行科学的监测和评价,逐步建立起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为课程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课程改革督导检查的具体内容

    以2005年初海南省课程改革督导检查为例,对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课程改革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情况(包括师资、校舍、设备等);课程改革的政策支持和制度重建情况(包括支持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有关政策及制度建设、课程资源共享机制的建立等)。当年对学校则重点进行了以下内容的督导检查:

    1、课程设置

    是否坚持按国家课程计划(方案)和省有关文件要求设置课程;是否按要求开设选修课程和开发校本课程;是否有随意减少必修领域、科目和模块的情况。

    2、学时安排

    是否坚持按国家课程计划(方案)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学时开课;是否有随意增、减学时的情况。

    3、标高控制

    是否坚持按课程标准的要求实施教学和评价;是否按要求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和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是否有随意拔高或降低教学与评价要求的情况;是否违反规定将学生成绩排队、公布。

    4、选课指导

    高中学校是否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和与教学班相适应的学生管理制度,并坚持学生全面发展和自主选课原则;是否存在以学校行政安排代替学生选课、进行文理分科和随意设置重点班的情况,或者将自主选课简化为仅向学生提供一两组分科的“套餐”(或“拼盘”)限制学生选课空间的情况。

    5、学生负担

    是否恰当控制了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并坚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是否存在随意增加考试次数或占用学生闲暇时间的情况。

    6、保障措施

    是否保障了基本的课程改革经费投入、条件和资源需求;教师数量是否按编制数配足,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是否正常开展校本研训活动;是否建立支持课程改革的其他各种配套制度。

    督导检查还要求,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把督导检查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五、舆论支持

    (一)为课程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首先,课程改革涉及千家万户,从一开始就普遍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种媒体的密切关注。毫无疑问,良好的舆论环境也是课程改革顺利推进的必要条件之一,无论何时何地,课程改革都离不开社会舆论的支持。课程改革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观念的变革,是一种新的思想与传统观念的较量。与传统课程不同,新课程的一个重要理念和实现手段是把学校课程从原本为校长、教师手中的“专利”转变成为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不断发展的过程。因此,新课程离不开家长的理解配合,离不开社会舆论的支持,社会认同的程度必然会影响新课程的有效推进。

    其次,课程改革的推进是一种政府行为,但绝不只是政府的事,更不只是教育系统的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因此,必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如项目研究、培训、新闻通气会、课程改革工作会等)和各种宣传形式(如宣传标语、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墙报、新生入学教育、家长会、家访等)对全社会进行充分动员,广泛宣传,努力为依法科学实施新课程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最后,为了宣传新课程的理念,提高社会舆论对新课程改革的认同感,克服家长对新课程的焦虑情绪和怀疑心态,海南省各学校通过学生大会、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校刊、墙报、简报,以及各种大众媒介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新课程的有关精神及实验情况,给公众分析课程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更多地与公众分享课程改革取得的丰硕成果,使学生、家长和社会加深对新课程的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新课程实验的开展,支持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

    比如,海南省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之前,曾经召开了新闻通气会,通过媒体进行了广泛的社会宣传,还面向全社会在学校和大街小巷悬挂、张贴了18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宣传标语”。海南中学为了宣传课程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别编制了具有特色、通俗易懂的《高中新课程宣传教育手册》。当然,课程改革的舆论宣传不能只是进入新课程之前的一般性宣传,还应当有新课程推进过程中的后继宣传,这是一个伴随着课程改革整个过程的重要工作。只有这样,社会对课程改革的认同才可能随着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而不断深入。

    (二)课程改革舆论宣传工作的基本思路

    为了指导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做好课程改革的舆论宣传工作,我们需要加强相关研究,并出台有关的政策措施或制度文件。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为例,社会舆论宣传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目标和任务

    通过宣传,消除家长及社会各界对高中新课程的疑惑,使全社会了解和关注高中课程改革,主动配合和支持新课程实验,积极营造有利于高中课程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平稳、扎实、有序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2、主要内容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和意义;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目标内容;实现课程改革目标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课程改革对本区域高中教育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课程改革实验方案;社会参与课程改革的工作计划等。

    3、途径和方法

    (1)新闻媒体的报道——依据电视、报纸、广播、教育期刊和网络等传媒的不同传播特点,发挥新闻媒体传播及时、快捷,影响范围大的优势,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高中课程改革的理念、目标和预期效果。

    (2)学校与家长的联动——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培训班”、“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渠道和方式,宣传课程改革,释疑解惑,促进家长对新课程的理解和支持。

    (3)学生、教师的积极影响——利用教师、学生对家长和社会的影响力,从切身的感受和体验出发,身体力行地宣传新课程。

    (4)鼓励和引导家长参与课程建设和课程管理——学校、班级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家长积极参与课程决策、学生选课、课程评价等,充分发挥家长的作用,引导家长在参与中理解、认同和支持新课程实验。

    4、注意事项

    (1)要正确认识社会宣传工作对有效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重要性,正视社会各界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疑虑,重视不同群体的认识差异,重视和预见可能产生的问题,充分理解社会宣传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要辩证、发展、多视角地看待新课程以及课程改革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要高度重视教师和学生对新课程的宣传作用,要科学引导和充分发挥他们对家长和社会的影响力,提高宣传的有效性。

    (4)重视社会宣传中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会不同群体对新课程认识上的担心和疑虑,因势利导,求真务实地做好宣传工作。

    (5)重视宣传的方式、方法,采用家长、社会能够接受的方式,力求通俗易懂、深入浅出,避免生搬硬套,杜绝敷衍塞责。

    (6)教育系统自身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课程改革,用新课程的理念统领新课程的社会宣传,对家长、社会发出的声音要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平稳有序推进,力求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