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群员乱串篇(一)

雾散云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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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去度假吧。忙完年终事物,带着大包小包回家的陈思枫拿着刚到手的机票,哼着小曲,迅速在窗口上打上一句,呼唤着自己的两个网上结识的好友,各自展开了一年一度的单人最有魅力之旅。

    —ok。董瑜迅速发了回复。

    ——没问题。潘婕敏的回复也很快。

    话说这三个网友,两个单身到底,一个恋爱不断,任凭家里长辈磨破了嘴皮子,也休想得到一句乖乖结婚的承诺。

    因此,每到春节假期,她们都收拾行李,收拾心情,远远躲开那些压力和约束,今年也不例外。

    说起来这三人的结识也很有趣。她们是在一个群里聊天偶尔碰到的,随性交流之下,发现彼此很有共同语言,态度观念也大多相仿,尤其对一些看过的小说,类似于红楼梦以及一些网文,更是心有灵犀般,有着相同的喜好和想象。每每聊起来,总觉得很是欢乐,很快便建立了友谊。

    陈思枫早早选定走一遍丝绸古道,以慰自己这个南方女子骨子里的坚韧顽强和心中的人文情怀。而董瑜则欢快地背上旅行包,乘上豪华游艇,进行着她最爱的南亚风情游,体验她向往已久的热带生活,瞻仰那神秘的泰姬陵。而潘婕敏宅女一枚,惟一的爱好就是购物,惟一的特点就是貌美如花。她决定展开自己的血拼之旅,在淘宝网上大杀四方,就算剁手也乐意啊,于是以绝对的优势灭了猫鱼二人组。

    故事的转折点往往在这里,被作者君,啊,不,上帝选定的三位人泪汪汪地穿越了。陈思枫在穿越沙漠戈壁打算吟诗一首的时候,被漫天飞舞的沙尘暴给卷走了,还连累了身下的骆驼一匹,而董瑜则在拍照的时候,因为劣质栏杆的缘故,从豪华游轮跌到了海里。潘婕敏同学则在不幸购买了劣质化妆品,由于黑心商家不懂法语,洋气地在包装上把外用译成了内服,看着那丸状物品,潘婕瑜同学问过身为法语高材生的前男友,使用后随即眼前一黑,失去知觉。

    董瑜同学花了很久终于理清了一切,她现在成了贾代化的老婆,贾氏一族的族长夫人。

    贾代化之前领兵出征,遇到了一场大伏击,虽说九死一生且终于得以胜利,但是京中却是谣言四起,都说贾代化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那传言有鼻子有眼的,连发现尸体的时间地点和贾代化的死状都一清二楚,直把贾府众人吓得战战兢兢。贾代化的母亲当时已是重病缠身,如何经得起刺激,看到家里人心惶惶,媳妇也隐含忧色,午睡之时便留了神,偷听到了儿子没了的消息,猛地倒在塌上,一口气没上来便去了。而贾代化之妻陆氏,当时已有六个月的身孕,听闻噩耗,强撑着处理家事,又得知婆母去了,一时间情绪激荡,晕了过去,便宜了在海里捞鱼的董瑜。而真正的贾代化在鬼门关走了一圈,倒是奇迹般地生还了,但躺了大半个月,接到了母亲病逝,妻子险些流产的消息,心急之下,一口血喷了出来,本就衰弱的身子更是雪上加霜,于子嗣一事彻底无望了。故而陆氏这一胎非常重要,自动了胎气,太医便日夜守着,好容易稳定下来,也只能日日躺着养胎。好在确认了这胎多半是男儿,倒不用担心贾代化绝嗣了。许是出于补偿心理,皇帝亲封贾代化宁国公,堂弟贾代善荣国公,一门双国公,端的富贵体面,倒也不枉他二人拼战沙场,生死相搏。只是回来吊丧没几日,战事再起,贾代化兄弟二人只得带孝上阵,含泪随军离开。

    董瑜着实有些郁闷,她上辈子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这一来就揣了个球不能动弹,每天补药不断,就不怕胎儿过大难产么?呸呸呸,乌鸦嘴,才不会呢。可是古代医疗技术那么差,生产不亚于从鬼门关里晃一圈,危险系数可是很大啊,再说生产可是十级痛,董瑜一想到这事就心里发寒。

    哦,老天你不用这样玩我吧,高风险,低回报,还得出演苦情戏吗,没见别家诰命探望时的悲悯和假惺惺的安慰,在婴儿夭折率奇高的古代,一个不小心孩子没了,可不就绝了嗣,得替人家养孩子了?“谁来拯救我的心理创伤啊?我不要这个穿越服务,能退货吗?敢不敢给个差评啊。”董瑜化身购物狂人,内心不住咆哮着,面上依旧非常淡定,淡定到她快翻白眼了,但身为家教良好的现代女性,到底还是忍住了。既然回不去了,那也只好认命了。但是你让一个好歹知晓古代常识,又了解红楼梦的妹子怎么淡定如常,想到荣国府的那位凤凰蛋和那一群乱七八槽的事情,当然宁国府也没好到哪去,扒灰的扒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焦大的醉酒之言突然浮现在脑海里, 董瑜不由感到一阵灰心。再想到东府的那几位,如今可算得上自己的血脉,就忍不住想拿根面条上吊。虽然她是黄花大闺女没错,但是人家好歹是按着教科书的模板长大的,好不好?结果,肚子里的儿子跑去修道,没影子的孙子跟儿媳妇发生乱伦之恋,孙子和重孙更是淫乱到难于启齿,这样不孝的子孙,还不如直接掐死在肚子里好呢,免得将来自己被活活气死。董瑜突然觉得有些困惑,这贾代化貌似不止一个儿子啊?不过如今的场景已经够纠结了,她可不想跟贾代化滚床单,再制造出一个不肖子孙来,于是,这念头被生生压了下去。

    董瑜实在是太郁闷了,随即想到了似乎还有坐月子的问题。靠,坐月子,在古代,她想死一死可以不?看那些网文瞎说的,天天洗澡,洗澡个头,知不知道有沐休这个日子,就是专门拿来洗澡用的。再说那头发才是大问题,好不好?不说家里没那条件,就是有,也得过了嬷嬷这一关。平日里,陆氏身边的嬷嬷就很严格地把握董瑜的一言一行,千万个小心,唯恐出了一点篓子,更别提月子里的恐怖习俗了。这一天洗次头,陆氏的奶嬷嬷能从老爷夫人讲到家族传统,最后声泪俱下地表示姑娘您是奴才奶大的,绝对不能不把自个儿当回事云云,就连几天洗一次都不可能,得乖乖闷上一个月才行,不过估计那会儿董瑜自己都不愿意见自己一眼,绝对馊了臭了,一定会整得跟人型垃圾一个,三尺之内无一活物 ,真真折磨人啊。

    想到自己灰暗的未来,董瑜不禁泪流满面,咬牙切齿,誓要把不孝的子孙全部掰正了。不过这事情还早着呢,孕中的董瑜只能躺在床上种蘑菇,偶尔出去走动走动,进行下光合作用。俗话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身为一个乐观向上的现代女性,董瑜既然接受了这惨淡的现实,自然不会枯坐着无所事事。几天后,隔壁的婶婶带着弟媳贾史氏前来探望,此时的贾史氏新婚一年,还远远没有日后的城府,目光里流露出隐隐的幸灾乐祸,倒把董瑜刺激到了。虽说董瑜对贾代化没啥感情,但毕竟是名义上孩子他爹,当然不会任人耻笑,更何况是董瑜最讨厌的贾史氏。哼,董瑜眯了眯眼,把目标转向了二房的贾史氏,这送上门的乐子可是难得的很啊。再说了,她现在是宗妇,还是贾史氏的嫂子,和贾史氏的婆婆关系也很是不错,不给她添堵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穿越的惨淡人生了。一个享受着现代科学技术发达的妹子要,一朝回到解放前,啊,不,回到古代那是多么大的牺牲。不虐虐自己讨厌的贾史氏和二房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了。董遇眯起了眼睛,内心的小人正在疯狂地拍桌。而此时的贾史氏突然觉得浑身一凉,猛地打了几个喷嚏,叫丫鬟熬了药,方才睡下。

    陆氏本来就有了近七个月的身孕,又受了惊吓,故而两个月之后早产下一子,董瑜才总算结束了行动不便的日子。族长夫人喜得贵子,朝中大臣夫人,族里的长辈妯娌们纷纷登门贺喜,董瑜颇有些应接不暇,只好忍痛放弃了跟宝宝的亲密接触,开始了公关。最兴奋的要数还在打仗的贾代化了,前些日子寄回的家书里夹杂着十几个名字,这次又犹豫了整整一夜,还拉着堂弟贾代善商量,终于大手一挥,在用军马送到的家书上给自己唯一的儿子取了名字,叫做贾敬,另附金银财宝若干,字画古籍两箱,长命锁一把,真真用足了心思,就连董瑜都感慨不已。董瑜虽然有些手忙脚乱,但是到底有着自己贴身嬷嬷丫鬟的帮忙,再者她也在卧床的日子里旁敲侧击了解了不少情况,下了功夫融入红楼世界,故而在别人眼里似乎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仅仅是家里正值多事之秋,温柔和善的夫人变得沉稳和果断些罢了。大概是董瑜的运气,在与亲戚的攀谈下,居然找到了自被风吹走的好友陈思枫,而后者居然成了贾代儒的夫人,真正是丧尽天良,啊,不,真正是令人发指。这个更悲剧好吧?

    猫鱼组合相遇后,犹如金风玉露一相逢,胜却人间无数。好吧,其实董瑜和陈思枫总算能够发泄一番了。“鱼鱼,我怎么这么命苦啊?话说为啥群主不穿越,她不是还有贾母的一百零八种死法没动手吗?要穿也得她穿。读者的怨念会让作者穿越的。”陈思枫忍不住大吐苦水,天知道她传过来的时候多么的悲催,莫名其妙地就成已婚妇女了,还是个丈夫懦弱,儿子早逝,孙子贪花丧命的倒霉角色。“可不是。”董瑜赞同点头,略心虚地摸摸鼻子,要知道她好像还欠着长评吧,虽说她的三十六计才写了一半,好歹是无良作者君断更的缘故,“真希望群主也穿越了的好。”董瑜有气无力地抱怨道。话说那无良群主为啥不穿啊,到处欠账,说好的贾母的一百零八种死法两个月都没动手不说,平常的更文也要三催四请,还经常无故偷懒,真该被雷劈过来。(裴扬乱入,我早来啦o>_<o)

    [画外音:雾雾乱入:“亲爱的,那我就不用更文啦o(n_n)o。”陈思枫怒:“你过来我关你小黑屋,以24乘7的全方位贴心服务,鞭策你一天码三章,每章一万字...”雾雾:“休想,过年我要休息休息。”大家:“别闹,码字去...”雾雾掩面逃走]

    “算了,我虽然穿来了,日子也还不错,既来之则安之。”陈思枫不算是个乐天派,但是绝对说得上是随遇而安,心理素质极其彪悍的人物。况且,贾代儒如今相貌,人品都不差,还有了秀才功名在身,丝毫没有前世颓废的影子,跟博览群书的陈思枫很有共同语言。没有多久,贾代儒就要下场考试了,努力回想红楼情节,似乎贾代儒本就是举人,这贡试理论上没问题吧?但愿穿越大神的金手指光顾她这小龙套一回吧。不求像一些文里,跟个大boss一样无敌,遇佛杀佛,遇魔杀魔,一统江湖,千秋万代的,只要过得小康以上,能够自给自足,挺直腰杆子做人,而别像红楼里那么悲剧就好了。虽说原著里孙子不成器,思想不正,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本身就该被狠狠地罚,但是在贾家那个乌烟瘴气的环境里,这并不出格,最多不过是有样学样罢了,也不至于连点好药都拿不出来,被王熙凤拿芦须根子当人参末忽悠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