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八章 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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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燕京。

    扎着一个马尾的李晓玲回到家里,发现父亲和母亲已经在客厅里等着她了。

    “晓玲,你决定好了?真要回到西南省,去那里支教吗?”

    李洪刚出声询问,眉宇间既是有着欣慰,又带着不舍。

    欣慰的是,自家女儿确实是一个很懂事,也很有出息的孩子,从小到大,李晓玲都很有主见,无论是生活还是上学,都没有让他们操心过,后来更是考上了燕京大学,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凭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全国最顶级的高校,这确实很了不起。

    不舍的是,如今李晓玲已经大三了,明年就要顺利毕业,或是直接进入社会,参加工作,或是继续考研。李晓玲选择了前者,用她的话来说,她已经用了生命中很多时间去读书,现在,她要开始新的生活了。

    这也就意味着,李晓玲要开始自己的实习生涯了。

    只是让李洪刚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品学兼优的女儿竟然拒绝了许多燕京知名大公司的邀请,而是执意要回西南省——回西南省其实也没什么,毕竟那里是他们的老家,虽然如今李洪刚做生意赚了一点钱,但他可不是忘本的人,回到家乡,参与家乡建设发展,他也是赞成的。

    但他想的是,自己回去建设就行了,自己的妻女还是算了吧,苦自己吃,自己的家人还是在大城市里生活会更加舒服一点。

    但偏偏李晓玲就是选择了回西南省阿坝州去支教!

    西南省的经济发展本就在全国算不得顶尖,勉强算是中游,至于阿坝州,那更是公众认知的“穷乡僻壤”,那里不但贫困落后,还因为地理原因,是许多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安全因素也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李洪刚是怎么都不愿意女儿去那里工作的,虽然只是支教大半年,但李洪刚还是不放心。

    但李晓玲性子执拗,李洪刚夫妇也是扭不过她,最后也只能无奈同意。

    实习证明已经下来了,行李也都早已收拾好,但李洪刚还想做最后的努力,如果可能的话,他真希望自己女儿能够回心转意。

    但显然,别看李晓玲长得清秀柔弱,但性子却是极为执拗,她决定了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爸,你放心吧,我都这么大的人了,不会有什么意外的,你还不相信我吗?我在大学的时候,可是加入过学校武术社的,真要有什么坏人,我也能保护自己……再者说了,我是去教书的,又不是去打架……只要大半年我就能回来了,我只是想在自己崭新的人生开始之前,留下一抹特别的记忆。”

    李晓玲挽住了父母的胳膊,撒娇一般的说道。她说的也是实情,她只是去那里实习,并不一定会一直留在那边进行支教的,所以,倒是没必要担心她一去不回了。

    母亲孙红梅虽然还是有些担忧,但也清楚女儿的性格,点了点头:“到了那边,要照顾好自己,遇到什么困难,就打电话回来。受了委屈也不要忍着,这工作啊,咱们能做就做,做不了就回家,知道了吗?”

    孙红梅絮絮叨叨了一大通,李晓玲亲昵的在母亲脸上啄了一下,说道:“遵命,老妈大人!”

    “你这孩子……”

    孙红梅又好气又好笑,李洪刚倒是想起了一件事,说道,“对了,阿坝离NC不远,你要是有空闲的话,就回NC看看,毕竟是咱们的老家,这好几年没回去了,也没能联系上,也不知道那些老伙计们到底怎么样了。回去看看吧,看看街坊邻居们还在不在……对了,李家婶婶以前这样疼你,说不定她现在还念叨着你这位未来儿媳呢!”

    “爸……”

    李晓玲的脸蛋顿时红了,也不知道是被父亲打趣的,还是想到了远在NC的那个小男孩……唔,现在应该不小了吧,应该成年了,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参加工作,又或者交了女朋友没有?肯定是交了女朋友吧,那家伙小时候就是个美男子胚子,这长大了,搞不好真成了一个招蜂引蝶的大帅哥……

    “喏,还害羞了?你这丫头,以前天天往李家婶婶家里跑,走到哪里都要带着赶驴,两个人形影不离的,我们都还以为以后你们会……哈,现在倒是不好意思了,我说丫头……”

    李洪刚说得起劲,却见着女儿的脸颊已经越来越红,还跺着脚瞪着自己,连忙尴尬的干咳了两声,说道:“诶诶诶,不说了不说了,那个,总之,你去阿坝的时候,记得有空就回去看看老街坊们……联系方式得要过来,我还想打电话跟他们唠嗑唠嗑呢……那啥,顺便问问李家婶子他家赶驴现在在做什么呢?……我早就说踢那劳什子足球没什么前途,也不知道赶驴现在毕业没有,又找到工作了没?要是没有的话,就让他到燕京来,跟着叔叔我做事……”

    李洪刚是一个挺念旧也念感情的人,或者说他们这样大家子都是如此,来了燕京这么久,因为意外和那边的老朋友们的联系方式弄丢了,后来一直忙于事业,也顾及不上,这一次,女儿要回西南省,趁着这个机会,重新和老朋友们联系上。几十年的感情了,那边还真是放不下。

    李洪刚心里还有句话没说,他是真喜欢李家婶子的那个熊孩子,别看那小子小时候皮实得不行,但却是很懂事的一个孩子,做什么都维护着自己的母亲,如此孝顺的一个孩子,就算没有太大的出息,但品性好就足够了,中国人就讲究“百善孝为先”,孝顺,就是最大的出息!

    所以,如果有可能的话,李洪刚是真想将自己的闺女嫁到老曾家,以前两个小家伙不是感情好得不行吗,这就是基础啊……当然,这种事李洪刚是决计不会当着女儿面说出口的,他怎么想是一回事,女儿怎么想的又是一回事,时代不同了,父母包办婚姻这种事,做出来只是惹人嫌。

    “知道了,爸!这次回去,我就先去NC,先回家里看看。保管把你的老伙计们的联系方式都给要过来!”

    李晓玲红着脸没好气的说道。

    孙红梅瞪了自家丈夫一眼,责怪道:“一把年纪了,说话也不害臊,闺女的事情用得着你操心吗?我家晓玲天生丽质,人又出息,还怕没有男孩子喜欢啊?走走走,一边去,别瞎操心了!”

    孙红梅一边说着,一边往李晓玲的卧室走去:“妈再给你去拾辍拾辍,这一次回西南省要呆大半年呢,东西可都得带齐了……咦,晓玲,这镯子你还戴着呢?”

    孙红梅眼睛看向了李晓梅的左手手腕处,脸上故作惊讶状——她当然清楚这个镯子从何而来,又代表着什么,但仍旧还是一副不以为意的神色,说道,“这镯子漂亮是漂亮了,但看着就很老气,诶,还是不要戴了吧?你要是喜欢带点首饰什么的,妈明天就带着你出门去饰品店转转。”

    “妈~”

    李晓玲跺了跺脚,刚刚消退的红润又爬上了她的脸颊,羞怯的转身跑回了卧室。

    看着女儿害羞的跑掉,孙红梅转过头对着自己丈夫笑个不停。

    “我说媳妇,你说咱们家闺女,是不是真的对赶驴那小子念念不忘啊?不然怎么每次拿她手上的桌子打趣,她都害羞给不行?……你瞧,咱们都搬来燕京好几年了,也没见晓玲对带来的其它旧物事上心过,唯独这个镯子……嘿,说不定咱们的晓玲就是被李家婶子这个‘传家宝’给收买了。”

    孙红梅白了丈夫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现在才发现啊?真不知道你这猪脑袋是怎么长的……咱们闺女长得这样标致,追她的人都快从这里排到五一广场了,可你什么时候见过晓玲和其他男孩子有走近过?……要是说心里没人,我打死都不信!……我跟你说,晓玲保管是喜欢李家婶婶家的那个小兔崽子呢,这事啊,我看八九不离十了,他们两个,打小就亲近……”

    李洪刚兴奋的搓了搓手:“这敢情好,敢情好啊,赶驴那小子,我打消就喜欢,也是咱们从小看着长大的,放心……”

    孙红梅乐了,又是一记白眼抛过去:“赶驴那孩子,我瞧着也不错,从小就孝顺他妈……不过,我说老李,你这样急不可耐的样子是怎么个意思?是我家女儿长的差了,还是担心她嫁不出去?我怕你是皮痒了吧……”

    李洪刚:“……”

    女人啊,你还有一个名字,叫做不可理喻!

    ……

    卧室里,李晓玲呆呆的坐在床上,双手情不自禁的轻抚着腕上的翠绿镯子。

    在崭新的人生开始之前,体验一段与众不同的历练,是她的心愿没错。

    但有一点,她没有告诉父母。

    她就是想回到西南省。

    否则,这么多的实习地点,为什么偏偏她就要选择穷乡僻壤的阿坝州?

    就因为,那里,距离NC最近!

    她想要回到老家,回到那个小弄堂,回到熟悉的那个人身边去。

    “不知道那个小家伙,现在怎么样了,他是不是已经开始工作了,他是不是交了女朋友了,是不是……是不是忘了我这个大姐姐?”